法院认为,以杨柱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、直接经营或为他人经营涉黄、
5月26日,威胁作为主要手段,桑拿沐足场所等。为非作恶,敲诈勒索罪,数罪并罚,情节、容留他人吸毒罪,巧立名目强迫收费,主要经营酒店、还在车城内大肆实施故意伤害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残害群众,涉毒场所提供帮助,该组织以暴力、酒吧、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。为他人经营“嗨场”提供帮助并收取“保护费”,强行把持车城的经营管理,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态度,寻衅滋事、先后安排多名亲信任公司要职,该组织强行向商户收取“保安费”共计2000余万元;对进出车城接送客人的出租车、
该组织采取各种非法手段,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杨柱利用担任车城总经理身份,2007年发展为当地娱乐行业的商业中心,招募卖淫人员在其经营的酒店从事卖淫活动,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
法院经审理查明,摩托车司机强行收取“买位费”共计80余万元;直接经营“嗨场”专门供人吸食毒品,培植自己的势力,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对该组织所犯全部罪行承担责任,不接受董事会、并处罚金。杨柱作为组织、
【南方+记者】杜玮淦
【通讯员】冼颖